(六)“春分之日夜分以至秋分之日夜分。极下常有日光。
“秋分之日夜分以至春分之日夜分。极下常无日光。
“故春秋分之日夜分之时,日光所照适至极,阴阳之分等也。冬至夏至者,日道发敛之所生也,至昼夜长短之所极。春秋分者,阴阳之修,昼夜之象。昼者阳,夜者阴,春分以至秋分,昼之象。
“秋分至春分,夜之象,故春秋分之日中。光之所照北极下,夜半日光之所照亦南至极。此日夜分之时也,故曰日照四旁,各十六万七千里。”
翻译▾
(六)“春分到秋分,极下常出现极昼;秋分到春分,极下常出现极夜。春分、秋分日夜交替时,日光恰好照到极下,阴阳平分。冬至、夏至,太阳运行扩张和收敛之时,形成了昼夜的长短到极致。春分、秋分,阴阳平分,白天和夜晚时间相等。白天为阳,夜晚为阴,春分到秋分,呈现昼之象,秋分到春分,呈现夜之象。所以,春分、秋分,正午时太阳光照达到北极,夜晚时太阳光照达到南极,这就是昼夜的区分。因此,太阳光照的范围可达167000里。”
原文▾
(六)“春分之日夜分以至秋分之日夜分。极下常有日光。
“秋分之日夜分以至春分之日夜分。极下常无日光。
“故春秋分之日夜分之时,日光所照适至极(1),阴阳之分等也。冬至夏至者,日道发敛(2)之所生也,至昼夜长短之所极。春秋分者,阴阳之修,昼夜之象。昼者阳,夜者阴,春分以至秋分,昼之象。
“秋分至春分,夜之象,故春秋分之日中。光之所照北极下,夜半日光之所照亦南至极。此日夜分之时也,故曰日照四旁,各十六万七千里。”
注释▾
(1) 适至极:适,恰好。极,极下。
(2) 发敛:扩张和收敛。